债务追讨中,连带责任是否可以全部免除或部分免除?
连带责任的免除或减轻通常发生在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债权人明确同意免除或减轻某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连带责任人之间有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或者公序良俗,例如,他们可能在内部协议中约定了债务比例;三是如果连带责任人之一已经全额清偿了债务,他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其应承担的部分。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78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同时也规定,连带责任人之间的责任分担,由其内部约定或法律规定。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也对此做了相关规定,明确了连带责任保证人之间的责任分担问题。
如何界定恶意拖欠的法律责任?
恶意拖欠通常是指债务人明知有偿还债务的义务,但故意不履行或者延迟履行,甚至采取逃避、隐藏财产等手段,以达到不偿还或少偿还债务的目的。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也触犯了我国的刑法。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恶意拖欠主要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合同法部分。根据民法典,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债务,若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债务人恶意拖延,可能需要支付逾期利息或者赔偿因此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
在刑事法律关系中,恶意拖欠可能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诈骗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例如,如果债务人在有能力偿还的情况下,通过转移、隐匿财产等方式逃避债务,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此外,如果在借贷过程中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诈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连带责任是否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取决于债权人的同意、连带责任人之间的约定以及具体法律规定。在实际操作中,这种问题往往需要通过法律程序,如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并且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和相关证据来判断建议在涉及此类问题时,应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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